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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
发布日期:2024-10-22
为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公司环境保护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到人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遵循环境保护“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的工作方针,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步规划、同步实施、同步发展,实现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。
二、董事长兼总经理葛国华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第 一责任人,直管公司环保工作。对公司环保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和直管责任。
三、环保部为公司环保监督管理部门,负责对公司环保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进行综合监管。
四、三废处理中心是公司环保设施运行和环保管理职能部门,负责环保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各项措施的具体落实。
五、各车间负责人是本车间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人,负责组织本车间环保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。
六、各车间班组长是本班组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人,负责落实执行本班组环保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。
七、公司员工人人都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和责任,落实执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保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。
江西三元药业有限公司
2024年7月13日